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虽然鲁克并没有告诉他画像里的人是谁,但他知道,那就是父亲和母亲。在那个已经逝去的时空中,正幸福的向自己微笑着。两人的样子,神态,所有的一切,都和自己梦中一模一样!
十八年的孤独和思念,就像决堤的洪水一般,瞬间就冲破了自以为坚不可摧的防线。
罗伊只觉得鼻子一酸。泪水夺眶而出!
就像跌落悬崖,知道自己的身世那一天。就像从冰冷的河水里站起来,一步步走上岸的那个深夜。只不过,除了撕心裂肺的痛之外,还有同样撕心裂肺的幸福。
对很多人来说。幸福意味着名誉,地位,金钱,权势……他们孜孜追求着那些东西,却不知道,对于一个从小失去父母的男孩来说,仅仅是看见父母的模样。就已经是人生最大的幸福。
………………
………………
坐在一栋木屋的阁楼顶,一老一少静静注视着夜色中的慕尼城。
夜已经深了。阁楼里,传来了这家人两个小孩熟睡时均匀的呼吸声。两名巡逻的警士,策马缓缓从空寂的街道上走过。远处钟楼塔顶。蓝色的魔法阵光幕轻轻荡漾着,为城市抹上一层水波一般的光辉。
“能跟我说说他们吗?”罗伊目送着一位狮鹫骑士穿过地平线上巨大的魔月光影,在城墙上降落,扭头看着身旁的老人道。
“你想听什么?”鲁克慈祥地看着男孩清澈而柔和的眼睛。
这双眼睛。真像萨拉。老人心想。
“我不知道……”罗伊道,“我是说……我想知道关于他们的一切。但不知道应该从哪里开始。”
“那我告诉你我所知道的吧,”鲁克微笑道,“想到什么,我就说什么。”
嗯。罗伊点点头,把腿盘起来。
清冷的夜风中,他的思绪,随着老人的讲述,回到了过去。
听鲁克说,父亲罗杰,小时候是一个很顽皮的家伙。他总是坐不住,对什么东西都保持着旺盛的好奇心。他喜欢幻想,喜欢阅读和绘画,喜欢狩猎,喜欢策马飞奔。
他是一个对生活有着异乎寻常热情的人,即便他和别的男孩一样,从小离开母亲的怀抱,在军营中长大,接受最艰苦甚至最残酷的磨砺,也没能磨去他乐观的天性。
罗杰有着非凡的骑士天赋,十四岁的时候,他就已经是一名优秀的战士了。他曾经跟随斥候小队,深入过魔族的领地,也曾经在城墙上苦战三天三夜,身负重伤。
每一个人都喜欢他。
不是因为他的身份,而是因为,无论经历多么残酷的战斗,他都总是笑呵呵的。在他的天性中,有一种满不在乎的乐观。和他父亲罗兰公爵的沉默严肃截然不同。
十五岁的那一年,他认识了来法林顿游历的皇子爱德华殿下。
那个时候的爱德华,还只是一个同样对一切都充满了好奇的少年。一个向往法林顿之外的生活,一个试图了解这座神秘的要塞,两个年轻人迅速成为了最要好的朋友。
两个月之后,当爱德华结束了在法林顿公国的游历,准备离开的时候,他和罗杰一起,恳求罗兰大公允许罗杰随他前往帝都。
这个请求,爱德华是有资格提出的。
从名义上来说,法林顿还是圣索兰帝国的一部分。百年前,索兰大公立国之初,无论局势再恶劣,处境再艰难,都从来没有征调过法林顿一兵一卒,更没有短缺过一个铜撒尼补给。
而在法林顿生活的这两个月中,爱德华和大家同吃同住,并肩作战,为人亲和有礼,深的法林顿战士们的尊重。爱德华的恳求,再加上儿子期盼的眼神,罗兰大公竟破天荒的答应了。
就这样,罗杰离开了他生活了近十六年的法林顿,混在皇家骑士卫队中,走进了这个他向往已久的世界。
如果现在回头去评价的话,用鲁克的话说,就是:“就像一只丛林中长大的猛虎,闯进了豢养的狗群。直到现在。他的名字,都是很多人的噩梦。”
那个时候,除了爱德华之外,还很少有人知道罗杰的身份。
人们只知道他是爱德华殿下最亲密的朋友,一位长着卷曲的黑发,笑容爽朗的东方贵族后裔。他温文尔雅,彬彬有礼,舞步跳得比谁都漂亮,说话也风趣逗人。
没有人把他同印象中只知道战斗。永远生活在地狱中赎罪的罪人骑士团联系起来。大家都认为,他来自于一个有着深厚传承,有着优雅礼仪和绅士教养的贵族。
除了他不喜欢穿绣花蓬袖的华丽服饰,不喜欢丝袜,假发。也不喜欢涂脂抹粉这一点,让人有些奇怪之外,别的什么都好。
很快,罗杰就在帝都贵族圈中,闯下了偌大的名声。
他每年有几个月会回法林顿作战,或前往帝国各地游历。七八月份,帝都紫蔷薇开得最灿烂的时候。他就会回来。
人们渐渐发现,这个漂亮的小伙子,是一个天生的厉害角色。
自从他到了爱德华的身边之后,爱德华在贵族圈中的影响力。直线上升。在某些事务上,爱德华的话的份量,甚至超过了当时尚在位的先皇和如日中天的宰相唐纳德。
爱德华原本雄才大略,又是十六七岁。年轻气盛血气方刚的时期,一心要超越历代先祖。成为圣索兰最伟大的帝王。为此,他针对帝国积弊,大刀阔斧的改革。短短几年时间,圣索兰的军力国力,就有了显著的增强。欣欣向荣,一扫百年积弱的局面。大有超越斐烈,赶追庞贝的架势。
而这一切,自然对某些人形成了威胁。
在外,庞贝帝国和斐烈帝国,绝不愿意看见这样的情形持续下去。一向跟索兰皇室矛盾极深的教廷,也同样为之警惕。而在内,唐纳德大权独掌一手遮天十余年,岂容一个半大小子挑衅权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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