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既然是对自己不好的文件,云瑾记住内容之后,就连革囊一起放到伙头军的炉灶里一给烧了。
信使遗失机密文书是死罪。
反正被砍头的信使又不是他。
偷窥公文者斩首,这也是一条大罪过,只不过,云瑾不在乎罢了。
云瑾他们看到那一队骑士急匆匆的往回跑,还不停的询问军卒是否捡到了一个革囊。
军卒们自然说没有。
当然,如今军中风气不太好,就算捡到了也说没捡到。
不过呢,这也跟他们问话的时候缺少礼貌有关温欢偷东西的本事很高明,甚至比长安城里手艺最高明的扒手还要强一些,因为他的师父就是一个著名的老扒手,是在万年县牢头雁九的督促下教温欢的,堪称是倾囊教授的。
教完之后,正好是秋天,雁九就把那个犯了命案的老扒手送去砍头了,温欢还特意为自己的师傅准备了丰盛的砍头饭,算是全了师生之谊。
雁九是一个做事很稳妥的人,他觉得温欢这样的士家子学得一手扒窃本事不太光彩。
所以当那群百骑司骑士再一次来询问云瑾他们的时候,几个人都显得很是茫然。
百骑司的人也觉得在人堆里丢东西的可能性不大,再加上这里是纨绔营,人的素质比其余地方的人高一些,应该没有遭盗窃的可能,只是觉得都是自己不小心给遗失了。
这就是温欢这个世家子为何要学扒窃的原因,想想就明白,一大群勋贵们饮宴的时候,某人突然丢了点什么珍贵的东西,谁会去怀疑温欢这个宴惊四座的贵公子呢?
随着天色越来越暗,那个丢失了密函的百骑司脸色越来越苍白。
最后不知怎么的,拔出刀子就割了自己的脖子,尸体从马上栽下来,弄得满地血。
其余百骑司骑士的脸色也很难看,将那个自杀的伙伴尸体用披风裹了包好,绑在马背上,就急匆匆的离开了。
温欢瞅着他们远去的背影道:
李承修挖一勺子鼻涕一样的浓粥塞嘴里道:以前都是用马皮,不过只有将军才有这样的待遇,趁着新鲜将死马的皮剥下来,撒上厚厚一层石灰,再裹住尸体,用绳子扎紧,一晚上的功夫马皮脱水就能牢牢地包住尸体,这就是马革裹尸的由来。
不过呢,这一套平常在北方或者沙漠里用,西南这边不成,尸体放一天就臭了,如果死人身份高贵的话,一般会给尸体上裹厚厚一层蜂蜡,或者用盐腌了,这样就不容易腐败了。
跟云瑾坐一起的李思抱着饭碗道:有一些毒药也能让血液凝固,尸体不腐烂,不过,毒药最好是在人活着的时候灌下去,如此才能弥漫全身,死后就没啥用处了。
找光需道:人活着的时候力除要明毒药,就为了死后尸体不腐烂?
李思一边吃一边道:道门跟佛门都有这样的法门,主要是为了坐化之后好看。
云瑾道:丢失了密件,不一定会死,为啥那个人自杀的那么干脆?
温柔道:可能是他的上司比较难缠。
几个人正在说话的功夫,那一队百骑司又转回来了,而且还多了几个人,其中一人对马上的骑士道:思量之下,他们几人最为可疑。
马上的骑士瞅了云瑾他们一眼道:拿下!
云瑾放下饭碗瞅着为首的骑士道:你是谁?
说话的骑士从怀里掏出一面腰牌大喝道:百骑司办案,闲杂人等闪开。
云瑾听他这样说,就重新端起饭碗,继续吃自己的浓粥。
百骑司众人见在场的人对他们的话没有任何反应,就再一次高声道:百骑司办案,闲杂人等闪开。
程龙想
了一下,就对百骑司的人道:这里没有你们要拿的人。
马上骑士抽出明晃晃的横刀指着程龙道:那就是你了。
程龙吃惊的张大嘴巴道:怎么又成我了?
,温欢道:没看见人家在找替死鬼呢吗?
程龙挪动一下硕大的屁。股,往里面坐了过去,他也不想惹上这群讨厌鬼。
百骑司首领大怒,挥挥手,十几个百骑司的人纷纷拔刀……李承修将最后一具尸体丢进悬崖下滔滔的河水中,就对围绕在身边的百十个纨绔营的子弟道:把这件事忘了吧。
一个纨绔低声道:我们不是没担当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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