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丁亦天很仗义,套了身运动服就来到孟莎莎约他见面的早餐馆。
“我说孟姑娘,怎么突然想起来要请哥吃早餐呢?”丁亦天小心翼翼笑嘻嘻的坐在孟莎莎对面,这个女人点了一桌子各种花样的早点,旁边还放着几大碗打卤面,还有各种小菜……果然有点蛇精病的节奏……“我说,就咱俩你点这么多吃的,不浪费么?”
“就是怕浪费,所以找你来买单的!”
孟莎莎一边说话,一边将小笼包往嘴里塞,心里空空,只能拼命填胃,这样,那份由心底延伸出来的孤独和寂寞才会轻一点。
“你看看,你哥我这么内向的人,像抢着买单这种事哪做得出来?”
丁亦天小心翼翼拖过一碗面,筷子一挑捞起一大块,“我说莎莎,你从小到大都那么能干,这顿饭,还是你请吧!”
“哼!”孟莎莎不停的吃,根本停不下来理会丁亦天,吃完小笼吃春卷,吃完春卷吃虾饺……整个塞、大口嚼,完全弃美女气质和形象于不顾,饥饿程度就像己经好几年没人让她吃过东西一样。
倒是丁亦天,在这家古色古香的早餐馆,他端坐着,筷子挑面条的动作斯斯文文,边吃边打量行为极不正常的孟莎莎。
“你这是吃饱了打算过冬啦?”
“要你管?”孟莎莎嘴里含着食物含含糊糊的回了丁亦天一句。
“是不是因为你对金老大余情未了……今天他结婚,所以你借吃消愁?”丁亦天自认为是个聪明人,但他万万料不到昨晚孟莎莎和霍队长会发生那样的事,所以,他大胆把自己的推测说出口:“事情都过去那么多年了,你看他们孩子都有了,该放的就放下吧,再想也没有用!”美薇都赢不了那个沈二货,更何况孟莎莎这种穿开裆裤时的小情人呢!
“你说什么?”孟莎莎终于从食物中抬头,“你说我对金老大余情未了?”
笑死人,她得知金老大要结婚的时候,开心得要死,不仅把结婚礼物带来了,甚至亲自到商场给未来宝宝买了一大堆东西,她会对他余情未了?
“是啊,你也看到了,金城泽那老婆虽然长得没你漂亮,但人家正式夫人的位置算是坐稳了,森林那么大,你也没必要在一棵树上吊死不是?”
“哈哈!”孟莎莎掐着脖子狂笑起来,不过,嘴里的食物却在她大笑的时候一不小心喷了出来……“噗!”
这回轮到丁亦天傻眼,他正好坐在孟莎莎正对面,她这么一喷,一嘴嚼碎的食物全喷他胸前衣服上不说……他的面碗也遭了殃!
真是个恶心的女人,难怪金老大不要她,丁亦天火冒三丈!
“对对对,对不起哦!”孟莎莎赶进抓了纸巾扔给丁亦天,看着对面小眼男人手忙脚乱的打扫自己,她才感觉自己妨惶的心情有所缓和。
“我说,你这么一大早找我来,就是为了让我难堪么?”丁亦天直接扒了外面的运动服不要了,穿着背心坐在孟莎莎对面。
“对!”孟莎莎笑容很美,“如果不是你,今天的新娘可能就是我了!”
“你得了吧!”丁亦天胃口全无,“像你这么恶心的女人,吃个饭都能喷人一身,金老大就是娶只老母猪也不会娶你!”
“注意你的言辞!”孟莎莎是个再生能力很强的动物,因为丁亦天不小心被恶搞,她放松不少,“你说我要不要去告诉沈菲,你说她是老母猪1”
“我可没这个意思,人家小沈秀外慧中,长得漂亮,能力又强,还会生孩子……总之,优点多到数不清!”
“切,生孩子哪个女人不会?”孟莎莎发现,其实虽然从小斗到大,但实际上在陌生的城市,面对无法说出口的心思,丁亦天,分明就是她的亲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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