爱去小说网

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
第十一章 柏青的秘密(第1页)

弗捷捡起掉在地上的那竹筒,抱着尸体跳出瀑布,慢慢回到岸上,将尸体先行放下,洗了洗手。

娜美黛很是诧异,问道:“里面怎么会有具尸体?”

“瀑布后面是有个洞穴,不过很小,里面就只有这具尸体。”

娜美黛仔细看了看尸体,说道:“看服饰这具尸体是你们莫戈人的?”

“恩,是的。”

“我猜应该是他死后才被放进那个瀑布后面的。”

“你怎么知道的?”

“那还不简单,这个莫戈人的两腿骨的裂痕看起来应该是死之前就有的,是被硬生生的打断的,不会是死后被猛兽咬断的。一个双腿残废的人怎么可能能在这个溪谷存活,还能进入瀑布后面的洞穴?也许是死后尸体被人放在那里的。”

弗捷想了想,说道:“既然如此,他为什么要来这里?还有谁跟他一起的?他是哪个部族的?”

“天晓得。”

弗捷突然想起尸体掉落的那个竹筒,忙拿起那个竹筒,打开塞子,里面却有几张羊皮纸,写满了字。

娜美黛问道:“这竹筒是尸体上的吗?”

弗捷点点头,娜美黛说道:“那你看看上面写了什么。”

弗捷心里一笑,心想:“女人就是好奇心重。”他打开那几张羊皮纸,刚看到第一行字,写着:“柏森吾儿。”不由面se剧变,原来柏森是莫戈柏青部落的族长,他的父亲就是柏青部落的上代族长柏青,当年就是他引进天都大军灭了朗巴部落,导致自己家破人亡,柏青可谓是自己不共戴天仇人,不过也就在当时之后,柏青押送朗巴去伊坦的途中染病身亡,弗捷也没有迁怒去寻他儿子的仇,柏青一死,他的统一莫戈一族的意志也就被搁浅。娜美黛旁边看到他神se不定,问道:“上面写了什么?”

弗捷定了神,看着信念了起来。

“柏森吾儿,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,我已经不在人世了,天都的那帮狗贼肯定会说我染恶疾不治身亡而死。你老子我一生光明磊落,问心无愧,一直以来,我最大的心愿就是能够让分裂的莫戈一族统一起来,不惜用上武力,可惜始终力有不殆。直到有一天,布洛浦城的守城总督大将宗良突然乔装来找我,说是朗巴图谋造反,犯下死罪,封王爷要捉拿他,要我帮忙配合带路,事后天都会让朗巴一族强制xing归我一族统领。我当时犹豫了很下,还是答应了,这是我这辈子最为后悔的决定,我当时仅想,朗巴得罪天都他自己是死有余辜,他一死我就能接管他的一部落,对我来说百利无一害。可是,我想的太天真了。”

娜美黛插口说道:“原来这信是柏青写的,那么这具尸体是他了喽。据说当年是柏青为了吞并朗巴的部落而像伊坦借兵,听起来却不是这样的。”

弗捷继续念道:“我只有一个条件,就是不要乱杀无辜,抓走朗巴跟他亲属就是,宗良爽快的答应了。一个月后,伊坦大将鲁能跟前布洛浦城的总督齐齐哈布带了三千士兵,当晚,我带着数十个族人领着他们神不知鬼不觉的直取朗巴他们的大本营,我本来想先策划下怎样活捉朗巴,可是想不到鲁能跟齐齐哈布直接领兵冲进去见人就杀。”弗捷念到这里,目露凶光,浑身发抖,青筋暴露,但还是念了下去:“朗巴他们措手不及,被杀了不少族人,小孩子也没能幸免,朗巴寡不敌众,被斩断一只手活捉,我拼命的阻止他们大开杀戒,他们的目的也达到了,把朗巴关在囚车里,我以为就这么结束了,鲁能叫我跟他一起回伊坦,封王爷要当面奖赏,我不想得罪封王爷,只能跟着他们去,我回头看着满地的族人尸体,心里有了悔恨,不该引狼入室。去伊坦的路上,我刻意不与朗巴接触,我是心虚,也是个懦夫,期间齐齐哈布失踪了,士兵之间流言是被鲁能杀死灭口了,我很是紧张,害怕也会跟他一样的下场,又过了一天,我晚上仔细琢磨,想找个借口回青源,鼓足勇气走到鲁能的帐外,却听见了一个惊人的秘密!鲁能的帐篷里,我听到了四个人的声音,一个是朗巴,一个是鲁能,一个是宗良还有个却不知道是谁,但是听起来他是领头人,他们三人在审问朗巴,竟然是在问我们莫戈族先祖莫戈当年横扫天下打下不世基业的佩刀,先祖的那把无名的佩刀在我族流传了千百年,没有人知道它的所在,只知道是一个象征。朗巴很是硬朗,无论怎么被鞭打都不肯开口,我恍然大悟,抓朗巴因为谋反是假,为莫戈无名之刀是真。那个领头人说道:你以为不吭声我就拿你没办法了吗,我对你们莫戈一族知道的不比你少,你们祖先莫戈那把无名之刀不仅是绝世神兵,更藏有一个天大的秘密,它可以御风驾云,吞吐雷电,所到之处灰飞烟灭,莫戈当年就是凭这把无名之刀打下那莫戈王朝,之后便派了十八个卫兵封藏了这把刀,那十八个卫兵却没有再回来,全部被灭口,所有关于这把刀的史料都被篡改,过了数百年,世人都渐渐遗忘那把刀的存在,更遑论它的力量。只可惜,当年那十八个卫士却有一个人活了下来,那人就是你朗巴的先祖,是吧?我听得心惊肉跳,我寻思,这个秘密就是我们莫戈人也没几个知道,那个人怎么会知晓?朗巴终于说话了,他说道:我成年之后我父亲告诉我一个秘密,一个只有父子代代才能相传的秘密,当年我先祖参与了一项秘密行动,之后回去的路上,却全部人毒发身亡,原来行动之前就已经被下毒,直到完成任务潜藏的毒劲才爆发,先祖命大,数天之后竟然神奇的醒了,发现自己竟然在乱葬岗,里面还有自己的那些同伴,他挣扎着身子走了出去,从此隐姓埋名,但是这个秘密一直传到我这一代。我自问,我从未对任何人说过,你是怎么知道的?那个领头人冷笑道:那是谁跟你先祖下的毒?朗巴的声音颤抖了起来,问道:你是当年那个下毒的人的后代?你是莫戈人!那个领头人哈哈大笑,说道:当年那个下毒不是别人,就是莫戈他本人。当年,莫戈私藏着这个秘密,连他亲弟弟也瞒着,可惜苏赫拉鲁,也就是我的先祖,还是知道了,他千方百计的偷偷去寻找,直到死也没能寻到,一千年了,到了我这一代终于知晓了你的存在,你是这个世上唯一知道那无名之刀的下落的人,快快告诉我,待我得到它,定能消灭天都帝国,复辟我们伟大的莫戈王朝!朗巴也笑了,说道:那你要失望了,我知道的你都知道了,我根本就不知道封藏那把刀的地点,先祖根本就没把它的下落流传下来。就算我知道,也不会告诉你,若我猜的没错,封王爷肯定不会知道那把刀隐藏的力量,他只是单纯的想要收藏,你却另有目的,你只是哄骗他出兵灭我部落,抓到我套出地点,再杀了我去寻刀,是吧?那个领头人冷笑着,说道:你也不笨,我也不废话了,我们到伊坦还早,我有的是时间,不信你不说!朗巴边笑边咳着,骂道:狗贼!之后鲁能一行人一阵惊呼,原来朗巴咬舌自尽了,我心中无比震撼,也为朗巴感到愧疚,心里是彻底服了他,不愧是我们勇敢的莫戈人,我偷偷的溜回帐内,朗巴死了,他们肯定会找上我,杀我灭口,我自付必死,找来羊皮纸,把我知道的都写下来,就是想让你知道,森,你老子我绝不是个贪生怕死,唯利是图的人,我是莫戈人,伟大的莫戈的后代,天要我知道这个秘密,我会将它放入竹筒,顺着多穆尔何下流,一直流,定会到流到我们部落,愿你看到之后,不论千辛万苦一定要得到莫戈的无名之刀,用它结束暴政,推翻天都帝国,还我莫戈王朝,那我在天之灵,也倍感安慰。父,柏青。”

;

热门小说推荐
傻王的金牌刁妃

傻王的金牌刁妃

一道圣旨,丞相家的庶出三小姐云千染,被嫁给了当今三王爷,夜王。众人皆道疯子配傻子,绝配!云千染丞相家的三小姐,九岁时因为亲眼看着娘亲惨死抑郁成狂,成了疯子,从此云千染三个字,便是云家的耻辱。夜王皇家第三子,七岁时落入寒潭,高烧不退,烧成了傻子。从此,他是在皇家不可言说的禁忌。然而,事实?新婚夜,洞房花烛时。优雅邪魅的男子手持长剑,抵在新娘子的脖颈处女人,你真疯假疯我不知道,但是想做夜王妃,就要学会耳不听,眼不看,嘴不说。如果做不到的话,那你就只能做个死人。新娘子闻言,红色盖头下的脸上,勾起一抹玩味的笑容,只手握住长剑道这世上,没有人能威胁我,因为,威胁我的人,大多都成了死人。...

杀人红包

杀人红包

微信群里有土豪发红包,要求运气王跟它玩个游戏,竟然是让班花做...

强婚,首长的小娇妻

强婚,首长的小娇妻

孽缘天定,前世被男友和闺蜜联手谋财害命,重生到十年前依然难逃宿命,遭陷害的危急时刻,幸运地被一钻石男相救。救你的不一定是天使,还可能是恶魔。要早知道顾昊是恶魔,她一定会避他如蛇蝎,不会对他心存一丝幻想,更不会哀求他出手相助。哪知道初夜的迷乱,竟然让他食髓知味,于是,他略施手段,她就成了见不得光的秘密情人当她以为一切噩梦已经过去,撒旦般的男人再次出现,将她压在身下肆意凌辱,残忍地耳语喜欢‘上’你,一看到你,身体就会饥渴叫嚣。男子恶趣味地把那个上字咬得暧昧莫名,刀劈斧削一般的冷峭五官蒙着一层淡淡的迷醉。哼!想上也得看你有没有这本事!这样美妙的事儿怎么老是用武力才能解决?更可气可怖的是,他发现小女人本事大到扑朔迷离,渐渐强悍得他难以掌控这是一个纯爷们调教小媳妇的故事,也是极品腹黑男变身妻奴的故事精彩片段嘿,你干什么?某女瞅着胸前多了俩魔爪。充电!某人一脸理所当然额还有享受。谁家充电放这里?某女敢怒不敢言。咱家!某男义正外加词严,某女心里一万只草泥马奔腾呼啸而过,她一咬牙,毅然以手还手,把小爪子放到了那让她早就垂涎不已的结实胸肌上。某男眉梢一挑,眸光深暗你知不知道你在干什么?充电!某女得意狡黠一笑,以子之矛攻子之盾。某男瞬间拎起她的小身板,滚到床上,某女忿然不讲理,凭什么只准你充电,不准我充?一个线路端口,怎么能同时容纳两只充电器?连线火花嘭就是这样毁灭一切的结果你卑鄙!还有力气说话?看来我太怜香惜玉了!再来一垒!啊啊啊...

太古天尊诀

太古天尊诀

天珠附体,神诀降临一名从靖西洲走出的少年,携不朽天尊诀,横空出世。争机缘,夺造化,定乾坤,碎虚空。在天才辈出的时代脱颖而出,如帝临尘!...

妃要休夫,彪悍太子要上位

妃要休夫,彪悍太子要上位

几乎所有人都赞同,穿越是上天眷顾,只有柳云凡指天大骂你丫的,老天爷你玩我呢!老娘这辈子从未这么憋屈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