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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二章 薛向夜遁逃(第1页)

这是一间二十来平的监狱,却没有寻常号子的阴森、幽暗、潮湿,似乎是关押特殊犯人而设,有床有被,还有独立卫生间,若评五星级号子,这间恐怕够呛,若是三星级,一准儿有它的份儿。

李拥军四人被带进来有些时间了,从先前的惊恐,到镇定,再到沉默,这会儿又开始集体骂娘了。

“老铁,没想到啊,实在没想到,事到临头,你竟然…算了,以前是我老李看走了眼,你他娘的是条汉子,回头出去以后,老子一定要跟你好好喝上几杯。”

韩东临哂道:“老李,没睡醒吧,出去?这辈子只怕是别想出去了,这狗r的郭民家真他娘的阴险,说好了是让咱们介绍先进经验,还保证不搞秋后算帐,mb的,谁知道这王八蛋连秋后都不等,翻脸就不认人。”

铁勇道:“说到底,是咱们幼稚,是这帮当官的心黑,当时我就觉得不对劲儿,怎么介绍先进经验,要把县革委班子成员都找来,先前,我还安慰自己是以示隆重,这会儿才明白,这是郭民家要让整个革委会班子会作证啊,现下好了,虽然咱们硬抗着没签字,可这分田到户的话可是当着全体各位班子成员面儿说的,那是铁证如山啊,唉!”

小孙接道:“咱们陷进去就陷进去了,没什么,毕竟靠山屯是生咱养咱的地方,咱们虽然遭了难,可屯子里的乡亲们终究是享了福,可大队长多冤啊,人家从京城下来,劳心劳力地带领咱们给屯子里致富,书上说白求恩如何全心全意,我不知道。可大队长那才是真的全心全意,连屯子里给他盖大楼都不要,你说说。就这么好的人,还他娘的得不到好报。”

屋里的四人正热烈而激愤地替薛向叫屈。而我们的主人公薛向却正在风雪里漫行。

此刻,离薛向从靠山屯进山,已有近四个小时了,山里的冬天,尤其是夜里,最是难熬,白毛风一刮。当真是百兽俱伏,草木凋零,最最可怖的是,一边刮着白毛风。还一边下着大雪,若非经年老猎手,此时入山,十有八九得丧了性命。

薛向虽然对这金牛山已经惯熟,可终究只是熟悉路径。地理,而对这野外求生,辨别天时、地理的本事,差之老邓头这样的老炮手何止道里计。这不,一进山。没行半个小时,薛向便迷了路。

按说,薛向对这金牛山熟悉的已如自家后院,又怎会迷路呢?原来,这冬天不比其它三季,暴雪一堆,往常极其醒目的路标,特殊地带,这会儿全是一个样,连往常山民们踩出的小道儿都被遮掩得没了踪迹,如何还能辨识道路。

穿林的北风,呼呼直叫,时不时得摇落枝头的堆雪,混着鹅毛大的雪花一同砸落下来,薛向整张脸几乎已经塞进了大衣里,只露出眼睛,裤腿和袖口也已在山中寻了麻藤扎紧,可他还是能觉察体内的热量在飞速的流失。

薛向知道不能这般没头苍蝇似地走下去,越走热量流失得越快,这会儿双脚已经湿漉漉一片,那是汗水捂化雪花混成的冰水,脸也冻得没了感觉,是得想个办法避风取暖了。

薛向干脆脱掉鞋袜,提在手里,赤了脚在雪地里迎风急行,此刻,他非是在寻出路,而是在搜寻干柴。这种迎风辨雪的法子,还是从邓四爷打猎的故事中听来的,这会儿却是派上了用场。

未行几步,薛向便在一片银针松附近,发现了未被雪花覆盖的烂杨木。薛向知道今夜是生是死,恐怕就着落在这堆杨木上了。双脚已经冻得通红,薛向再不敢耽搁,奋起勇力,踹断几根枝桠,扯烂身上的内衣,寻了背风的地方,拿手摊出一片空地,便用衬衣裹了杨木,拿出打火机,蹭得一滑,冒出一团幽蓝的火花,薛向像护着婴孩一般,护着这小小的火焰,凑近了衬衣,渐渐的火焰迅速变大,薛向已冻得发木的手掌此时才有了知觉。

薛向小心得护佑着这堆柴火,待火焰稳定后,再不敢耽搁,又起身踹断数根烂杨木,扯出一堆羊毛藤,全堆在火堆旁炙烤。

火,幽蓝的火,通红的火,炙热的火,温暖的火……

薛向从没觉得火对他有像今天这般重要过,他贪婪得享受着这火焰赐予的温暖,一双手和一双脚恨不得伸进火堆里去。身子逐渐有了温度,漫天风雪,薛向也不担心老虎皮们深夜追进这山里,便把身子缩成一团,思考起自己的出路来。

薛向能想到自己这一逃,郭民家会给自己安个什么罪名,也能猜到明天承天县的报纸该怎么写,大概到下午的时候,国内大报就该收到消息,疯狂声讨自己这个叛国叛党份子了吧。即使薛向知道有如斯后果,可他还是得逃。

不逃,必死无疑!逃,则有一线生机!

薛向精研党史,知道此刻高层两股力量、两股思潮正在做剧烈碰撞,而恰好自己这时爆出了分地的事儿,且是先被作为正面典型在全国宣传,如今新闻变为丑闻,无论如何是盖不住的,这无疑又给那边提供了一个大爆点。

“爆点就爆点吧,用得好,未必不能成为一颗战略导弹!”

薛向暗忖,既然逃了,就不能漫无目的地游荡,回京,去省城,都不是什么好主意,先不说他料定这会儿,车站,码头,一定遍布眼线,而省城和京城未必就是存身之地,说不定那边早张好了网等自己,为今之计,说不得还是直趋承天县城,套句废话:最危险的地方最安全。

薛向打定主意,正要和衣而卧,忽地一团白影朝他扑来,薛向挥手就要去格挡,熟料那白影跳上他格挡的胳膊立住,不动了。

“小白!”

这立在胳膊上的不是小白虎又是何物?原来小家伙去岭南的时候,小白虎刚好回了山,就没跟去,这一来二去,薛向就慢慢淡忘了这小东西。熟料,在这茫茫风雪之中,再次相逢,薛向当真是喜不自禁。

小白身形还是初见时一般模样,光滑如缎的毛皮,炯炯有神的虎目,优雅的身姿,四爪莹莹如玉,昂首立在薛向的胳膊上,很有几分雪山之王的风采。

薛向托着这小白虎,募得,想起分开已有数月,这小白虎怎么还如初见时一般大小,别说身长,就是体重也未有丝毫增加。

薛向边暗道怪异,边抚摸着小白虎的背脊,忽地,小白虎冲他低吼两声,跳下他的胳膊转身去了。薛向心中虽然好奇,却并未阻它,自顾自地埋头睡了。睡了不知多久,忽觉脑上多了一个柔软的物什么,薛向不用睁眼,便知是小白虎又回来了。

薛向伸手将小白虎从头上提溜了下来,睁眼一看,地上多了三四只死去的野鸡,再去看小白虎,嘴角处隐隐有血迹,便知是它的杰作。

风雪夜奔,薛向初八下午从家里出发,眼下已经初九深夜,不,应该是初十凌晨,这三四十个小时,一直在奔波,几乎就未怎么进食,这会儿,早已腹鼓如鸣。若是以往入山,以薛向的本事自不会饿着,可现如今大雪漫天,北风如刀,又是深夜,叫薛向空有十成本领,也使不出一成来。

见了这四只野鸡,薛向再不迟疑,拔去鸡毛,用手剥开鸡腹,掏空内脏,穿了树枝便架上了火堆,片刻功夫,鸡身便被炙烤得酥黄,诱人的肉香立时飘了过来,薛向早饿得狠了,顾不上烤至十成熟,抄起两只烤鸡,一只递给了小白虎,一只便朝嘴里猛塞。

尽管没有任何佐料,薛向去吃上了生平最香的一顿饭,小白虎吃完一只烧鸡,便跳进薛向怀里睡了。剩下三只烤鸡被薛向一鼓作气,塞进了五脏庙。

吃罢晚饭,薛向将身边的鸡毛,已经炙烤的没了水分的干柴全部加进了火堆,这是他最后一次加柴,因为手腕上的手表显示时下已是凌晨五点半了。

薛向依着树根又睡了过去,不知过了多久,被冻醒了,原来身边的火堆已早灭多时,薛向抬手看表,已近八点,昨夜的风雪已停,天空虽未放出朝阳,却是大晴了。今次不同昨晚,薛向的身体,力量尽复旧观,抓一把雪,擦了擦脸,立时神采奕奕。

“小白,你是跟我进城,还是待在这金牛山?”薛向摸摸肩头小白的脊背,竟和这小老虎打起商量来。

其实,薛向知道此地一别,怕是再没机会回靠山屯了,即将到来的大博弈,败了,他薛某人死无葬身之地,胜了,那几位恐怕也不会放他下来折腾,只怕是留校念书,终归是和这靠山屯诀别了。

小白虎虽然聪慧,到底不通人言,依旧立在薛向肩头,昂首送目。

“得,我还是带你进城吧,到时候,寻着机会,给你找个管吃管住还送童养媳的地方,你小子算是逮着喽…。。”

薛向长啸一声,抓过小白虎,塞进怀里,便在雪地里奔行起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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