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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鹏顺着黄三指的方向看过去,只见安思顺穿着一条有些窄脚的裤子,赤着上身,正用力挥动手中的大木锤,当他把大木锤举过头顶,大喝一声,猛地一发边,身上顿时看到一绺绺精练的股肉,看起来像后世那些建身选手。
特别是那八块腹肌,看起来很让人赏心悦目。
“叫他过来说说话。”郑鹏随口说道。
就想看看这个安思顺,为什么对自己那样自信。
黄三应了一声,很快把安思顺叫到郑鹏面前。
安思顺干活干得正起劲,突然被人叫停,心里暗暗有些不快,当他看到郑鹏在边上的凉亭跟自己招手,整个人楞了一下,接着飞奔过来向郑鹏行礼:“思顺见过东家。”
黄三和养猪场的人手都是郑鹏买回来的奴隶,他们都叫郑鹏为少爷,但安思顺不同,他跟郑鹏只是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,叫郑鹏作东家就行。
说什么也是将军之子,安恩顺是有些落魄,但他是自己离家出走才这样,不至于卖身为奴。
郑鹏指着旁边的石凳:“来,坐下说话。”
安思顺谢过才敢坐下,还是斜签着坐的,以示对郑鹏的尊重。
“怎么样,在这里干得还习惯吗?”郑鹏开口问道。
“谢东家关心,挺好,不,非常好。”安思顺连忙应道。
以前和安禄山到处游荡,自认是游侠,起码离家出走时是这样想的,现实告诉他,其实跟市流儿差不多,因为游侠不会饿肚子,更不会因为肚子饿去盗窃和拐骗。
现在日子好多了,吃也好,睡也好,除了有月钱和分红拿,还有一大帮人给自己管理,还不到三个月的时间,郑鹏感到安思顺的体格和气质都有了很大的改变。
郑鹏笑着说:“不用这么紧张,我只是随口一问,刚才黄三说你了,还说了很多好话,好好干吧。”
“是,东家”安思顺说完,又对黄三行了一个礼:“还要谢谢黄大哥侠义执言。”
黄三呵呵一笑:“不用谢,只是举手之劳,再说某也没有说错,安公子,你做得很出色。”
看到安思顺还想表示感谢,郑鹏连忙说:“好了,你们以后都是一个锅里吃饭的人,就不要再客套了,思顺,我问你,黄三说你来了以后,在阉割猪方面,好像有猪特的见解,以为你阉过吗?”
刚才黄三提过,安思顺认真、好学,一到养猪场就立了大功,把阉割的小猪崽的成功率大大提高,怎么,你以前阉割过猪?”
郑鹏有些好奇,要知阉割改良肉质的做法,是后世才出现的,老实说郑鹏只知原理,实施控制都没见过,黄三不是将军之子吗,还会阉猪?
听到郑鹏发问,安思顺连忙应道:“回东家的话,小的并没有阉割过猪,取得成功靠的也是运气。”
“说说,你当时是怎么想的?”郑鹏继续问道。
这家伙。。。天生会阉猪?太扯了吧。
安思顺解释道:“东家,小的没有阉割过猪,但跟族里的老人学过怎么阉马,到这里后盛蒙东家和黄大哥的信任,当了这里的主事,前同看到阉割小猪崽,小猪崽死得挺多,那些都是钱啊,无意中想起自己会阉马,心想都是牲口,应该差不多,每当阉割小猪崽时,就在旁边看着,因阉割死掉的小猪崽,都是先练练手再烧烤,运气还不错,捣弄了几次就行了。”
解释的时候,安思顺有些眉飞色舞,老实说,这是他到养猪场后立的第一个功。
也就是这个功劳,安思顺不仅坐稳了养猪场主事的位置,也大大提升了他的自信,对安思顺来说,好像一个流浪的艺人,突然找到了属于自己表演的舞台。
郑鹏点点头说:“不错,无论做什么事,都要做到手勤、眼明、心清,好好干。”
听安思顺说了,郑鹏这才想起阉割的手艺不是自己“首创”,要知在远古时人们就懂得捕捉和驯服野马,利用马匹作为重要的交通工具,很多野马的性子都很烈,驯服起来很困难,也不知是哪位先人开创阉马的先例,阉割后的马匹会温顺很多。
据记载,在西周时期,对马匹进行阉割已经很盛行了。
真不能小看古人的智慧。
“明白了,东家”安思顺说完,犹豫一下,有些小心翼翼地说:“东家,小的有一件事,不知该不该说。”
“说吧,没事”郑鹏鼓励地说:“都说三个臭皮匠顶一个诸葛亮,无论什么事,说出来都商量。”
安思顺深深吸了一气,然后有些不确定地说:“东家,现在养猪场大猪小猪加起来有八百多头,过几天还有二百多头猪要运到这里,这么多猪,每天消耗的粮食海了去,而每天产生的猪屎也很多,要知很多百姓视它们为田中宝,不少人一吃完就背个筐捡粪,把它丢弃了太可惜,要是收集起来去卖,路途太遥远,运费很高,不划算,河滩边不是有大块田地吗,我翻看过,挺肥的,能不能种些猪吃的东西,像猪草什么的,那样一来就是多出一点人工,养猪产生的猪屎也能变废为宝,到时规模大了,还可以养鸡、养牛什么的。”
一口气说完这么多,安思顺有些紧张地看着郑鹏,生怕郑鹏觉得自己不务正业,而是喜欢瞎折腾。
这就是人才啊,自己刚想说这个问题,没想到不用开口,安思顺已经想到了。
郑鹏还没说话,一旁的黄三看着安思顺,幽幽地说:“好你个安思顺,刚才你不会偷听我们说话吧?”
太厉害了吧,少爷刚刚跟自己说这个问题,黄三还在琢磨,没想到安思顺主动提了出来。
难怪这个貌不惊人的安思顺,一来就能当上养猪场的主事,果然有二把刷子,不对,是少爷看人很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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